【本報訊】天水圍嘉湖山莊附近土地今年3月現泥頭山,當中更涉官地。地政總署票控租用土地公司,指它非法平整及佔用官地。被告昨認罪被判罰8萬元。被告代表曾在警誡下承認,今年2月開始故意挖草皮和堆泥是為日後向署方租地。裁判官質疑泥頭山仍在,為何只告10天,控方僅指徵詢了律政司意見。
被告李氏發展顧問(香港)有限公司唯一股東兼董事是曾自稱工地負責人的李錦超。被告被控於今年5月11日至5月20日,非法佔用375平方米未批租土地;另2月期間非法平整涉案官地。地政總署曾於5月20日後派員視察,但僅目測,沒航拍測量,故缺數據支持更長控罪日期。至於其餘泥頭山因處私人土地,因此地政總署僅能以《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檢控霸佔官地。
辯稱「少不免掃咗去官地」
地政總署今年3月接獲投訴有人大規模堆放泥頭,泥頭山高達10.8米,一個月後更堆至13.1米,署方遂於5月4日貼告示,命佔用人在5月11日前停佔土地。被告兩日後承諾改善,但署方在限期日卻發現增至13.2米。但辯方求情指涉案泥頭山沒危害居民或造成污染,而官地因被私人地段包圍,清除時「少不免掃咗去官地」。控方要求法庭判阻嚇性刑罰。裁判官指考慮被告初犯,最終罰款8萬元。
案件編號:TMS9231-2/16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