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顯就是捕獸器,傷口整齊的,附近肌肉已腐爛並且見骨,死了幾隻,我又救了幾隻……」眼前人名陸家捷 (Kent),任職廣告攝影工作,3年前自掏腰包成立動物保護組織『毛孩守護者』,以拯救流浪生命,為牠們尋家為目標,未料卻救來多隻被捕獸器所傷的狗,血腥場面一直在腦中揮之不去。
若你以為捕獸器僅設於荒山野嶺,並且只會傷及動物就大錯特錯。捕獸器傷人的新聞其實多的是,報道中傷者送院時都需人扶、使用拐杖,甚至坐輪椅。而這些暗藏我們周邊,由市民非法裝設的捕獸工具就大致可分為3款。捕獸籠由鐵通燒製而成,內裏放入食物作誘餌,動物誤入後籠就會關上。另一款名鋼索捕獸器,將鋼索繫於樹枝,經過的動物就會被緊緊索住,吊於半空,很多時會傷及內臟。最後一款捕獸器,亦是殺傷力最高的被名「食人花」,顧名思義是一種鋸齒型的夾腳工具,在大陸郵購網站以20多元人民幣就能買到,「動物踩下去後,因為夾得太牢固,一扯又會痛,牠們就會選擇不扯。那血管通不到血,肌肉便會腐爛,最後整隻腳會被牠們硬生生扯斷,骨頭會外露。若不被及時發現,牠們很快就會因骨髓炎,或其他病 而死。」Kent更指捕獸器因都被放於荒山上,讓很多動物遇害多時仍未被發現,最後因營養不良而死。而根據愛護動物協會,2014年至今,踩中捕獸器而獲發現的,就有17隻狗、3隻貓,還有牛、蝙蝠、野豬及果子狸。
現時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任何人除按照特別許可證行事外,不得管有任何狩獵器具,亦不得狩獵任何野生動物。違者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如狩獵的是受保護野生動物,更會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漁護署在過去兩年,就檢獲約有430個捕獸器,當中包括捕龜籠、套索、豬剪及捕獸籠等,但成功檢控的個案竟只有兩宗。Kent不滿漁護署「講一套,做一套」,因為署方一旦接獲居民對流浪狗的投訴,亦經常採用捕獸器捉狗。目前,漁護署共有234個捕捉貓狗的捕籠、56個套狗索、45個捕鴿籠,以及捕捉野生猴子的14個套索和44個捕籠,「政府根本不重視動物權益,自然不能成為市民的榜樣;對捕獸器擺放者的判罰如此輕,又怎能起阻嚇作用?」
記者:許政
攝影:潘志恆、伍慶泉、楊錦文、梁志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