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兒科專科醫生楊嘉祥涉於2013年在診所治療患唇皰疹女童時配錯藥,令女童誤服降血壓藥,及未有妥善記錄危險藥物數量,被醫委會控以專業失德罪成,判除名兩個月、緩刑1年。楊年前已就事件被荃灣裁判法院定罪及罰款,昨以壓力大為由缺席聆訊,代表律師代他再向病人及其家長致歉。
記者:嚴敏慧
案情指,女童陳彥臻(事發時34個月大)於2013年1月10日因唇皰疹由母親帶到楊嘉祥荃灣的診所求診,診症後楊處方治療唇皰疹藥物Acyclovir,女童按指示每日服藥3次,每次半粒,但母親及後透過藥劑師發現,藥袋外手寫Acyclovir但內裏藥物實為Amlodipina Farmoz 5 mg,為治療高血壓藥物。
唇皰疹童誤食降血壓藥
唇皰疹女童父母同月14日帶女兒到診所告知楊藥物有誤,楊道歉並轉介她到另一專科醫生,指可安排她到私院檢查。其後女童曾不適入住伊利沙伯醫院,但非因藥物影響。母親又向衞生署投訴,衞生署派員到楊的診所調查,發現儲存的3種危險藥物數量與紀錄不一致。楊亦承認護士配藥後未覆檢。
楊同年9月在荃灣裁判法院被控違反《公共衞生及市政條例》,包括售賣與標籤不符藥物及售賣藥物的品質與購買人要求不符,以及違反《危險藥物條例》下未有妥善記錄危險藥物數量,判罰款共1.6萬元。辯方律師指,楊行醫逾30年,過去紀錄良好,對事件深感抱歉,並已就配藥作出改善,包括兩名護士互相檢查,之後再由他核對,又將診所存放的危險藥物減少,並每日進行點算。
醫委會主席劉允怡強調,醫生在派藥予病人前未有檢查導致出錯,專業水平低於標準,幸病人無因食錯藥導致嚴重不良反應,加上醫生重犯機會低,判兩項專業失德罪成,各除名1個月,分開執行,合共停牌兩個月,緩刑12個月,期間要受指派人員監督及作危檢藥物審計。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表示,Amlodipina為降血壓藥,6歲以上兒童始能服用,兒童劑量上限為每日5mg,成人則5至10mg不等;此個案病童若按原有指示每日3次每次半粒,整日攝取量為7.5mg,已超出6歲童上限,可令血壓下降頭暈甚至暈倒。他建議請配藥員加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