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求參選人簽署新增確認書,但梁天琦簽了確認書仍然被拒參選,惹來司法覆核挑戰。律政司長袁國強如是說:「在律政司的立場,我們不會要求人大常委作出釋法!」
信嗎?不是不想信,是不能信。這句話很語言偽術,「律政司的立場」不提釋法,但按《基本法》,提請釋法的是特首。何況一旦北京落柯打,袁國強敢駁嘴?香港人從未見過,也估計不會。要律政司搬龍門,一定容易過叫袁國強為捍衞法治向北京諫言。
這才是真正悲哀所在:香港人根本不信任這位律政司司長。
袁國強擔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時,罔顧對公會獨立性的質疑,堅持接受內地委任他做廣東省政協,首次有公會主席在位時願意淪為政治花瓶,而且是省政協而不是全國政協,當時也有人揶揄袁國強賣得太便宜。但8年之後,袁國強被委以律政司司長,可見當時「付出」並非無償。
袁國強擔任律政司司長後,除了和梁振英同流合污,未見過他挺身為港人做一件維護法治的事,更不堪的是,甚至沒講過一句公道話。
今次僭建確認書,又單憑主觀意志否決個別候選人參選,都有袁國強的血手印,最可惡是梁、袁不肯承擔,聯手諉過公務員。袁國強這幾天兩度解釋為甚麼梁天琦在短短半年由可以參選變為不可參選,龍門隨意搬,最先說梁天琦補選時沒提港獨,被篤爆梁天琦當時有提港獨就改口「不會只看一些單字」,歸根究柢就是理屈詞窮,只能隨口噏推搪過去。
一個念法律的人,不單沒有好好守護法治,反而親手摧毀法治,令人鄙夷。香港人不想再有釋法,不能靠這些人承諾,我們只能靠自己守住門口:發聲、投票,或者其他自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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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