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掟杯案】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涉於前年7月向出席特首答問大會的梁振英掟杯,被控普通襲擊案,黃昨完成自辯不傳召任何辯方證人,並申請將案押後至立法會選舉結束、即9月4日之後,坦言「𠵱家選舉期間打緊仗」,無暇準備結案陳詞,且他需時就證據、案例等搜集資料,透露陳詞「都要成4、5萬字㗎」。案件押後至下月7日作陳詞。
黃澄清他一向以來的議會抗爭均針對政權,而非任何人,他又重申當日掟紙、潑水等是為了擾亂議會秩序,而聲援泛民則欲令溫和民主派的抗爭升級。他又指與台日等議會比較,「我哋呢啲(抗爭)溫和到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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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ESCC2615/15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