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埔定慧寺去年揭發女住持釋智定涉兩度假結婚及虧空捐款,董事翁靜晶昨以定慧寺名義入稟高等法院,指控釋智定及兩名前董事,私用定慧寺善款,例如釋智定用公款買9萬元特大雙人床、個人保險、用100萬人民幣賄賂內地公安,安排其夫取單程證來港。定慧寺現要求各被告作出賠償。
要求交還宿舍
原告定慧寺有限公司,三被告包括原名龍恩來的釋智定、前董事母子許寰及江博文。原告指三被告已於去年9月辭任董事。
翁靜晶自去年3月,以劉家良導演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名義向定慧寺捐款57萬元,翁後獲釋智定邀請出任定慧寺董事。翁查看定慧寺的賬目及收取善款的戶口,發現多項不尋常交易和開支,包括戶口常有不知名提款、未獲授權的養狗和買菜費、捐錢到內地不存在的寺廟、支付寶蓮禪寺前住持釋智慧的董事酬金及生日禮物等。
此外,釋智定被指非法興建骨灰龕位,2005至2009年間收取了200多萬元,但無正式紀錄。地政署曾發信要求清拆,但釋智定拒絕讓原告清拆。原告現要求釋智定交還宿舍、郵箱鑰匙、保險費,同時要求三被告就虧空公款賠償、交出原告賬目等。
案件編號:HCA2053/16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