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愛在路上風馳電掣、有「火雲」稱號的20歲女鐵騎士李思行,繼去年半個月炒兩次車,她上月再因酒駕電單車被警方發現她超標兩倍兼沒掛P牌。她昨在法院承認「暫准駕駛執照的持有人沒有展示P字牌」及酒後駕駛兩罪,罰款2,000元,入獄4周,緩刑3年,另停牌一年。
酒精超標兩倍
警方於上月2日在獅子山隧道公路截停李,發現其呼氣酒精比例是每100毫升有65微克,超過22微克的限制,被警誡下稱「我想食支煙」。
辯方指李已婚但與丈夫分居,在電單車行任咖啡師,月入1.8萬元是家庭經濟支柱,當日飲酒後回家,朋友邀請她外出,她再駕車時被捕。據法例運輸署會對酒駕人士扣10分,只要被記10分,便會取消暫准駕照。同樣被截獲的38歲教師梁嘉恒則承認酒駕,罰款5,000元及停牌一年。
案件編號:STCC2883-4/16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