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選舉主任者得天下 - 高慧然

得選舉主任者得天下 - 高慧然

梁天琦被剝奪選舉權即政治權利後,網絡被這句話洗版:得選舉主任者得天下。
迄今,有六個參選人被剝奪了被選舉資格,證明香港永久居民擁有選舉與被選舉權早已成為一句空話。六個人失去了被選舉權,他們的選民也失去了選舉權,如果我想投的是六人之一,那我現在可以投給誰?為甚麼我無法投我想投的人?我投了票,但對方選不上,那是選民用手中的票作出的決定,我無法可說。但現在一個選舉主任就剝奪了我的投票權,是哪一條法律賦予他一手遮天的權力?
如果「我的考慮」、「我注意到」、「我認為」可以成為一個人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理由,那麼我認為689不愛香港,無意維護香港利益,無資格做香港特首,他是否應該立即下台?而且,我的這個「我認為」不是根據689過去的言論來判斷,而是以他的行動來判斷的,有力得多。
選舉主任對參選人的參選資格有質疑,為甚麼不是交由法官去裁斷?而是主動向有既定立場的律政司要求法律意見?這麼做是否符合《基本法》精神?如果選舉主任權力之大,可以直接否定參選人參選資格,現在立法會選舉可以這樣,下次特首「選舉」是不是也可以照辦煮碗?難怪網民說「得選舉主任者得天下」,這話倒也許不是一句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