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外置充電器爆炸事故急增,去年12月至今,至少發生8宗「尿袋」爆炸或起火事故,嚴重者全屋焚毀損失慘重。理工大學前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提醒市民,有4種不當使用充電器的高危情況,包括將充電器放在袋內為手機充電、邊玩手機邊充電、通宵充電及在烈日下使用。
勿在暴曬地方使用
盧覺強表示,充電器放電時鋰電會發熱,需要空氣流通的地方散熱,若將它放在手袋或褲袋,密封環境下不利散熱,高溫或會令內裏塑料及化學物氣化引致燃燒。
他又稱,若市民在街外手持充電器充電,因裝置經搖晃或令內部電線鬆脫,因而會導引供電線路接觸不良,電流輸送受阻,使充電器熱量增加,甚至過熱。
盧覺強又指,用戶不應為方便通宵充電,充電器應放在視線範圍內地方,宜每半小時查看電池有否過熱,「如感到燙手,充電器散熱功能或受損,應立即停止充電」。炎熱天氣下,市民於戶外活動時,切勿在暴曬地方使用充電器,使用時盡量在陰涼地方,確保散熱無問題。
■記者彭碧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