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保監打擊跨境銷售保險遏走資,本港保監處亦在旁「助攻」。自9月1日起內地客在港投保前必須簽署的《重要資料聲明書》(下稱聲明書)中,除提及在內地舉辦香港產品說明會屬違法外,亦述及保險中介若利用即時通訊或社交媒體應用程式,向內地人士推廣香港保險產品,可能違反內地法例。
記者:周家誠
不過,有業內人士表示,即使銷售過程中懷疑出現網上跨境銷售情況,本港保監處難作出調查,內地當局執法亦有難度。
銷售過程須在港境內進行
聲明書中列明,保單整個銷售過程必須在香港境內進行,如經紀身在內地舉行銷售會,或由內地經紀轉介內地客人來港買香港保單,均違反內地法規。另外,文件亦舉例指,透過通訊及社交程式向內地人士推廣保險產品,亦可能違反內地法規,意味使用WhatsApp及微信推銷保險亦動輒得咎。
現時不少在港保險中介均以微信、微博形式宣傳,甚至是銷售本港保險予身在內地的親友。保監處發言人回覆時指,透過社交媒體平台,以內地人為主要對象進行銷售或相關活動,如引薦內地客戶到港購買或介紹保險產品,都受中國法律監管。
被問到保監處會否代中保監出面檢控本港中介人,保監處發言人指,若涉及網上跨境銷售違規行為,涉嫌建議或安排內地人士來港投保,該處將向相關保險公司跟進。若牽涉內地具體推銷活動,則會考慮向中保監通報,並根據內地法規處理及執法。
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相信,聲明書提及社交媒體及即時通訊軟件跨境銷售違規,是要釐清灰色地帶,他亦是首次聽聞兩地保監有通報機制,認為互相通報是方便國內執法,而保險公司亦有責任教育代理及經紀網上銷售守法。
香港保險業聯會發言人表示,相信是針對內地個別人士在沒有授權下銷售香港保險產品的行為,而非在港登記的代理人或經紀。
有中資保險商經紀相信,本港中介人進行網上銷售時,中保監並不知其銷售對象當時是身在內地,還是在其他地區,料執法上會有難度。
該經紀又指出,現時內地客來港投保,整個過程「簽十幾個名」屬等閒事,即使保監處要求填多一份聲明書,對整個銷售過程不會有大影響。不過內地雷厲風行地打擊非法跨境銷售,本港代理及經紀亦積極避開地雷,經紀估計「深度灰色」的銷售手法料被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