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鐵目前限制需使用摺板協助登車的輪椅乘客人數,每列車限一人。一對輪椅夫婦兩度被港鐵職員拒絕協助同搭一班列車,要他們分開乘搭兩班車。事主感到受侮辱,昨透過平機會入稟區域法院,控告港鐵違反《殘疾歧視條例》,要求港鐵修改政策,及賠償包括情感傷害共10萬元。案件已定於10月13日提訊。
記者:勞東來
港鐵現時政策列明,輪椅乘客可要求職員提供活動摺板協助登車,但每班車只限協助一名輪椅客登車,並限定只能使用第一節車廂。
申索人蕭東才及其妻於前年12月31日下午3時半,試圖在九龍灣站登車,但職員拒絕協助他們登上同一架列車,需分開乘搭。翌日凌晨約1時,兩人在港鐵坑口站再次被拒協助登同一架列車,當時車上僅有數名乘客。雙方爭執,事件驚動警方到場,最終夫婦在2名月台職員及4名警員陪同下完成行程。
入稟狀指,港鐵政策令蕭無法與妻子自由同行,並需忍受旅程延誤,此政策在無視列車情況和擠迫程度之下,妨礙多人同行而又需要協助的輪椅客使用同一班列車,又指只有毋須協助上落車和跨越月台空隙的乘客,才能充份享受用港鐵服務,但殘疾人士能符合此條件的人數比例,遠較非殘疾人士符合條件的人數比例為少,故港鐵政策對蕭不利,而港鐵並無正當理由,因此政策屬歧視殘疾人士。
曾調解 港鐵拒修改政策
平機會曾嘗試調解,惟港鐵堅持不肯修改政策,故訴諸法庭。資料顯示,蕭東才為殘障人士組織「堅毅忍者」的無障礙大使,去年他亦透過平機會入稟控告酒家富臨漁港,指其新蒲崗店的傷殘人士廁所堆滿雜物及失修,對使用廁所的人構成危險。
港鐵昨回應表示,暫時未收到相關的法律文件,收到文件後會小心研究和跟進。基於列車班次及時間限制,同時為了確保使用者能安全、便捷地上落列車,若乘客需要職員協助登上列車,每班列車只可協助一位輪椅使用者上落。然而,輪椅使用者若不需要職員協助,可自行登上列車使用多用途空間。港鐵一直致力提升設施,為殘病及有需要的人士提供無障礙乘車環境。公司亦一直與相關團體保持溝通,了解他們對列車及車站設施的意見。
案件編號:DCEO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