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失婚港男自稱遇上來自哈爾濱的愛情騙子,4年間騙他逾百萬元,包括買鑽戒和手錶,更叫他資助親戚開動物診所,利用他「對她近乎白癡的信任」不斷搜刮他的財產,臨消失前更訛稱得罪內地公安,被限制出境,成功騙走50萬元「救命費」。港男遂入稟高院,向女友追討花在她身上的106萬元。
指不願對方坐監無報警
原告梁正宇自撰入稟狀,稱於2011年11月結識案中首被告白容梅,已離婚的白不介意他正辦離婚,仍願與他發展,每兩個月會來港一次,如夫妻般生活。原告稱決定在哈爾濱買樓贈她,讓她與母親、亦即次被告劉捷居住。成為情侶後,梁又借30.7萬元給白炒股,花12.3萬元資助她小姨開動物診所及幫其失業弟弟找工作。
苦等7年,梁去年7月獲法院批離婚證明,白即要求梁預備12.2萬元買鑽戒和手錶結婚。他欣然照做,惟白不停拖延婚事,今年4月稱因得罪內地公安而被限制出境,向梁索50多萬元。梁給錢後不料找不到女友,他「真的憤怒了」,始感到受騙。
梁懷疑女友偷情,今年6月北上找女友對質,但女友密友馮莉的丈夫向他透露,原來白早有同居男友,她專門欺騙男人金錢。梁認為女方以結婚作餌,利用他對她近乎白癡的信任,盡情搜括他的財物。
直到今年7月分手,梁一共付出105.9萬元。他本想報警,但念在多年關係,不願見她坐牢,故循民事形式,向白容梅及他認為有份串謀騙財的母親及好友馮莉追討,並打算在哈爾濱興訟。
案件編號:HCA1968/16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