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業主呃樓按 騙徒囚3年

扮業主呃樓按 騙徒囚3年

【本報訊】詐騙集團窺準物業按揭漏洞,於2004年先找人假扮業主及其親人,宣誓虛報遺失樓契,再預備假身份證及薪金證明文件,終騙得永隆銀行批出653萬元貸款。其中一名騙徒潛逃內地10年,去年返港自首,日前在區院承認使用虛假文書及副本罪。法官昨判刑時斥責被告行為嚴重打擊本港金融制度,為業主帶來不便及困擾,永隆亦飽受損失,判他入獄3年。

曾潛逃內地 返港自首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是有計劃地犯案,牽涉油麻地炮台街50至52號整幢物業,及佐敦文英樓10樓一個單位,先有騙徒向銀行呈交大量像真度極高、瞞過律師樓及銀行的假文件,加上騙徒熟悉按揭貸款運作,亦了解事主背景,終成功向銀行詐騙大額按揭。法官續指被告黃偉龍(39歲)收酬22萬假扮業主親人及遞交假文件,在案中扮演不可或缺及積極的角色。
法官稱被告潛逃內地逃避刑責,令警察查案變得困難,本可視為加刑因素,但考慮到他在內地多年已成家立室,為照顧年邁母親才返港自首,遂決定不加刑。
案件編號:DCCC249/16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