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確認書紛擾揭梁振英對人不對事 -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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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書紛擾揭梁振英對人不對事 - 李平

親共媒體、政客爭相表態擁護梁振英「僭建」立法會選舉確認書,自以為是緊跟中共反港獨步伐之際,至少已有三名曾明言支持港獨的參選人獲選管會確認提名有效。既然是否簽署確認書、曾否表態支持港獨,都不影響參選資格,確認書紛擾豈不是既揭了親共人士自作多情的底,又揭了梁振英與選管會虛晃一槍的底?

只針對中共點名參選人

梁振英政府不惜引爆政治、法律紛擾也要匆忙加推反港獨確認書,自然不會沒有企圖。梁天琦、陳浩天、鄭錦滿被選舉主任追問港獨立場,與曾表示支持港獨的陳澤滔、游蕙禎和黃俊傑獲確認參選資格,這種自相矛盾的做法,足證梁振英的選舉新政是對人不對事,不見得是坊間所傳針對有勝選機會的參選人,而是針對被中共點名的參選人或政黨。
中共官媒《人民日報》、《環球時報》過往的報道,曾形容梁天琦為「激進人士」、熱血公民為「極端組織」、民族黨組黨構成港獨實質行動。尤其是《人民日報》在今年4月發文批港府沒對港獨分子組黨進行刑事調查後,袁國強就馬上宣佈,執法機關正循《公司條例》、《社團條例》、《刑事罪行條例》及其他刑事法例,四方面調查港獨違法問題。
但是,梁振英、袁國強、黎棟國始終無法說明港獨言論觸犯了香港哪一條法例,沒辦法從法律上制裁發表港獨言論的人士,只能以違反《基本法》的莫須有罪名,加推反港獨確認書,企圖阻止主張港獨的人士參選。顯然易見的是,梁振英政府自知確認書沒有足夠法律依據,因此一來不敢把簽署確認書與否作為確認參選資格的必備前提,二來對未被中共點名的港獨人士也聽若未聞,以免令選舉衝突全面爆發。
但正所謂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梁振英政府可以隨意僭建選舉規則,主張港獨的人士同樣可以搬龍門。梁天琦昨日回覆選舉主任的查問,表示自己是「真誠」地簽署包括「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鄭錦滿已改口說會擁護《基本法》,不打算以參選人的身份主張及推動「香港獨立」或「香港建國」。他們能否參選、日後是否繼續主張和推動港獨,顯然與確認書無關,也不是選舉主任所能決定的。至於參選人是否要堅守政治立場、堅守道德高地,或是要因應選舉需要而作出暫時的妥協,自然是見仁見智、各有利弊。

魯迅開窗論的逆向操作

然而,如果因確認書令傳統泛民參選人和多數支持港獨的參選人虛驚一場而置之不理,那是對梁振英和中共蠶食香港民主、法治核心價值的縱容,是再次跌入梁振英和中共的溫水煮蛙陷阱。如果說,梁振英政府去年提出的政改方案是偽普選,今次提出的選舉安排就是偽確認書,其中一脈相承的就是奉中共旨意而為,罔顧香港民意、法律、制度,對香港造成的傷害不可低估。
中國作家魯迅曾說過:「中國人的性情是總喜歡調和、折中的。譬如你說,這個屋子太暗,須在這裏開一個窗,大家一定不容許的。但如果你主張拆掉屋頂,他們就會來調和,願意開窗了。沒有更激烈的主張,他們總連平和的改革也不肯行。」梁振英的偽普選、偽確認書就是魯迅這種開窗論的操作與逆向操作,他若是直接要求拆除普選、拆除參選名單上被中共的點名人士,必然遭到直接的對抗,但是他擺出要阻止所有泛民參選特首、阻止所有港獨人士參選立法會的架勢,結果就達到或可能達到否決真普選、否決個別人士參選的目的。因此,輿論和公眾不能因多數參選人虛驚一場而放棄追查確認書出台的真相,不能放棄追究梁振英屢屢破壞香港制度和法治的責任,不能讓只知跟隨梁振英和中共起舞的政客繼續竊據議會大堂。

李平
周一至周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