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拒受理侵權案《炎黃春秋》上訴到底

法院拒受理侵權案
《炎黃春秋》上訴到底

北京市朝陽區昨日正式裁決不受理《炎黃春秋》雜誌社告中國藝術研究院侵權違約案,理由是後者是前者的主管單位,屬內部管理糾紛,不屬平等民事主體糾紛。律師指中研院和雜誌社都是獨立註冊的實體,屬平等的民事關係,法院的裁決不能認同,已決定上訴。
雜誌社代理律師莫少平昨回應《蘋果》查詢稱,法院昨裁決鄭重其事,三位法官穿上法袍開庭,一字一句地向律師宣讀裁決,指中研院是起訴方的主辦單位,有關訴求是主辦單位與被管理單位內部管理事宜,非平等民事主體間人身關係或財產糾紛,故裁決不予受理。

獨立經營不應受干涉

莫律師表示,不能接受這個裁決,因為雜誌社與中藝研究院是兩個獨立註冊的實體,屬平等的民事主體,而且中研院對雜誌沒有投入一分錢;雜誌只是掛靠在中研院,雙方有簽訂協議,雜誌社獨立經營不受干涉,法院的判決缺少說服力。他們決定上訴。被撤副社長徐慶全也對《蘋果》表示,對裁決不感意外,稱會繼續走法律程序直到最後。
《炎黃春秋》早前入稟法院要求裁中藝研究院撤換雜誌社領導層的文件無效。外界相信當局是用這種方法整肅清洗「不聽話」雜誌社。另外,被中研院奪去發稿權的雜誌官網宣稱,第8期雜誌將如期出版,會「繼續堅持『實事求是,秉筆直書,以史為鑑,與時俱進』的辦刊宗旨。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