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二十五年前,當時的公務員訓練處局向浸會傳理學院查詢,能否為政府舉辦應對傳媒技巧的課程,幫助部門的發言人熟習透過新聞媒體向公眾傳遞官方訊息。
浸會新聞系的杜耀明講師向對方說明,他們培育的是未來的記者,而不是被訪對象。他提議處方另找坊間的前新聞工作者,就這樣我開始涉足各類公共傳訊工作坊。
回顧四分之一世紀前的教材大多已經不合時宜,那時候發言人的基本心態是寧願答不到問題,好過多講多錯。官員在回應記者提問時,往往用上「個別事件」、「X年一遇」、「行之有效」等字眼。壓力稍大的話,再拋下一句「深表遺憾」往往便能過關。
然而,這些用語多年來被重複使用,在市民心中已變得蒼白無力,甚至惹人反感。類似的辭彙己經過了最佳使用期,應該報廢。
梁振英上任四年多以來,大大縮短了個別用語的壽命。網上《維基語錄》列出了梁常常掛在口邊的一些用語,其中有:「方方面面」、「迎難而上」、「開誠佈公」、「階段性進展」和「階段性成果」等等。相信不少觀眾每當聽到它們出現在新聞聲音片段之內,便自然會心生厭棄,產生負面效果。
他在解釋為何不發牌予香港電視時,說行政會議的決定是基於「一籃子因素」。這五個字本來是很好用的,但迅間被譏諷為「一男子因素」,公關人員難免要把它列入發言人用詞的禁用名單。
公職人員在欲辯無詞,或者有口難言的時候,在迫不得已的處境之中會使出「不予置評」這面護盾。二零一三年六月梁振英首次官式外訪,在紐約接受彭博電視訪問,被女主持數度問及港府如何處理斯諾登問題,結果梁在頭兩分鐘便直接說了七次他不會評論。後來同行的香港記者提出同樣問題,梁也多次說「不會評論個別案件」。
美國的全國新聞編輯協會多年前的調查發現,百分之六十五的受眾認為說不予置評的被訪者是心中有鬼而有所隱瞞。「不予置評」經梁振英演繹之後,相信要永久封箱了。
何安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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