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選戰】
【本報訊】有立法會參選人就選舉確認書提出司法覆核今日開庭審理,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昨稱,雖未聞中央會對此釋法,但提出法院可主動向全國人大常委查詢法律意見。有法律學者反駁,今次覆核屬香港自治範圍事務,法院不用問人大常委意見,而提司法覆核的社民連吳文遠斥范太言論干預司法獨立。
記者:呂浩然 林俊謙
范太昨出席書展,被問到北京會否以人大釋法解決確認書司法覆核時,直言未想過亦無聽聞,「𠵱家(案件)喺法院嗰度,咁你就喺度講釋法,係咪即係話畀法院聽你一定要點樣做呀?唔可以㗎嘛」。雖然她指案件「到底法院點判係由法院決定」,但她提出法院審議時可向人大常委問意見,「如果法院認為對於呢樣嘢,有啲基本法裏面嘅條文佢係唔清楚,佢想知道其他意見,佢係隨時可以問(全國人大)常委會」。
范太又批評港獨支持者,形容推動港獨令香港難以安定繁榮,「將來個後果唔係你一個人負、唔係你哋幾個人負、唔係你哋十幾個甚至幾百人負,而係香港700萬市民一齊同你付呢個代價,你問過我哋市民未呀?」
吳文遠斥干預法院審案
但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反駁,指香港法院不可在審案時詢問任何機構或個人意見,除非條文涉香港自治範圍以外,又必須處理,才會提請人大常委釋法,今次案件屬香港自治範圍、毋須釋法。吳文遠批評范太等同干預法院審案,「連咁基本嘅法律BB班常識都唔知非常出奇」。根據《基本法》第158條,法院只有審理涉中央政府管理事務,又或涉中央與特區關係時,要對相關法律條文作解釋,才會向人大常委提請釋法。
另外,遭選舉主任查詢政治立場的參選人陳浩天及熱血公民鄭錦滿,昨在限期前向當局回覆。陳透過回覆質疑選舉主任無權審視參選人政見及所作誓言是否真誠,因此拒絕回應選舉主任提問,強調《基本法》保障港人選舉權及被選權。
鄭錦滿在回覆中聲稱最擁護《基本法》,又稱競選政綱是全民制憲,並未打算推動選舉主任提出的香港獨立或香港建國主張,指當日稱支持港獨只是個人立場。昨報名參選的無政黨黃毓民透露,他收到消息指有選舉主任曾向高層反映「咁搞(確認書)唔得」,但遭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逐個勸服,令他質疑今次做法是梁振英狗急跳牆,而林鄭是打壓事件的操盤人,但為免選管會「借刀」阻他參選,他會簽署確認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