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突然「僭建」立法會選舉確認書,對反港獨的泛民其實影響不大,但泛民反應之大卻遠超一些本土派候選人。有泛民中人直言不會視今次事件為針對港獨單一事件,而是視為特首梁振英企圖在毋須修改選舉法例下,收緊現行選舉制度的惡行,「如果今次大家一簽,等同接受呢個制度,下次份確認書就可能要參選人承諾支持23條立法先有得選」。
泛民︰下次要擁護23條?
該泛民中人稱,曾與不少大狀討論事件最影響深遠之處,「不在於確認書有冇法律基礎、不在於係咪針對港獨,而係在於改變成個選舉制度」。他指確認書等同為參選「加多一道關卡」,而這道關卡並非如以往選舉制度般,「睇你提名人數夠唔夠、提名人係咪符合資格、份表有冇填晒」等客觀要求,而是以政治取態決定參選人能否參選,「就算港英政府年代,都冇話左派候選人先簽確認書,效忠英女皇先可以參選」。
他認為確認書實質上等同「唔使經修改法例就修改立法會選舉方法」,更恐怖是今次若開先例,「下次選舉政府可以又出份確認書,要參選人確認擁護《基本法》第23條,咁係咪反對23條立法就冇得選?」
更大問題是,負責守這關卡的人是選舉主任,「選舉主任係政府官員,佢係要聽命於政府,即係話喺呢個制度下,政府手握可以畀邊個選、唔畀邊個選嘅權力」,所以他說民主黨創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早前接受《蘋果》訪問,叫泛民不單不要簽確認書,更連任何問題也不要回答選舉主任,「就係唔好畀政府有口實,話泛民接受確認書制度,否則將後患無窮」。
季陶
周一、三、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