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律師屬詐騙可囚14年

冒充律師屬詐騙可囚14年

【本報訊】「物業買賣,甚至生意成交時,好多人都會將定金或生意買賣的款項委託律師樓代收,所以律師係有錢銀過手。」大律師陸偉雄指,冒充律師是嚴重罪行,可被控詐騙罪,最高可判監14年;若多人一起冒充律師,更可控以串謀行騙,最高亦可判監14年。

可上律師會網站查證

對本港出現無牌律師行及無牌律師,法律界人士認為可能是有人用來做中介(又稱「駁腳」),即以律師行名義接法律生意,然後轉交其他律師行做,從中收取中介費;亦有人認為是設騙局,包括樓宇、商業買賣活動的詐騙;亦有人認為假扮律師接收準備買賣樓宇人士的定金,然後失蹤等。
市民如何辨別真假律師或律師行,陸偉雄指一般人搵律師是朋友介紹居多;其次是報章廣告;若有疑問,可要求律師出示其律師證;更可上香港律師會網站查閱。
香港律師會前會長熊運信指,本港每年都會發生一至兩宗涉無牌的律師行;這些無牌律師行主要涉及詐騙罪行。熊運信表示,任何人自稱律師,並提法律服務,均屬違法,可按其行為控以詐騙或串謀詐騙等罪名。
■記者林 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