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虐打多年 曾險被掟落樓婚變婦通渠水淋夫

遭虐打多年 曾險被掟落樓
婚變婦通渠水淋夫

【本報訊】中年婦稱自從29年前結婚後,一直遭丈夫虐打,甚至險遭對方從天台扔落街,但她一直啞忍。至去年丈夫因婚外情提出離婚,婦人忍無可忍用通渠水向丈夫照頭淋,事後欲自殺逃避。婦人昨在高等法院認罪候判,三子女求情支持,並責父親對母狠心,至於身體三成皮膚燒傷的丈夫去意已決,但聲稱已原諒妻子。
記者:黃幗慧

54歲的被告黃文珍昨承認有意圖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法官傳召其背景、事主創傷等報告,將她還柙至8月12日判刑。

三子女求情支持

辯方大律師林芷瑩昨求情時指被告非常後悔,對受傷的丈夫及兒子道歉,解釋因丈夫提出離婚,她才失控犯案,但法官質疑被告一早購買通渠水放家中,其實是有預謀。辯方指思想保守的被告視家庭與丈夫為她的一切,家庭經濟緊絀,被告便努力工作賺錢養家,包括做小販。於1987年結婚的被告,婚後多年來一直遭丈夫虐打,最嚴重一次,丈夫圖將她從天台扔落街。但控方指其夫否認曾打被告。
被告育有兩女一子,年齡介乎19至25歲,三人撰寫求情信,指任地盤工的父親好賭酗酒,狠心對母親,令她受到刺激。相反,母親顧家愛子女,患有糖尿病仍做小販養家,子女自責沒有給予母親支持。至於被告丈夫已決定離婚,但他仍為被告求情,稱已原諒妻子。
去年7月27日,58歲的丈夫葉景生打完麻雀後,在清晨返回葵涌石籬邨家中。被告突拿起茶壺擲向丈夫,當他執起茶壺碎片時,被告趁機將通渠水向丈夫照頭淋,丈夫逃走時跣低,被告再向他潑通渠水。被告兒子制止被告,亦遭通渠水濺到。
救護員到場發現被告激動。被告警誡下稱案發前一個月已買通渠水,準備若被丈夫襲擊時自衞或淋他下體,以報復他有婚外情。她稱一度想以生果刀割喉自殺。
化驗證實通渠水為濃度達97%的硫酸。丈夫事後送院,由面、頸至胸、背和大腿,全身有30%皮膚燒傷,做過兩次手術,肩膊伸展有困難。被告則有7至8%皮膚燒傷。
案件編號:HCCC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