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上篇)洛:「規劃未來十年的生活時,我一點也不快樂。往後十年,我會比她孤獨很多很多。她想學彈琴,至少會有幾個人樂意免費教她,而我卻不會得到任何人幫助。」──2007年電郵
有天,洛在電郵告訴我往後十年要做的事,希望我能協助。計劃包括:重考高考,入大學主修文學或藝術,副修音樂;天天練習繪畫;學鋼琴,至少要得八級;每月看十本書(洛常說花和寒一天看一本);四十歲前精通寫作和繪畫,並有作曲彈奏能力;結合文字、畫和音樂三種媒介來創作故事;寫一本書。洛很清楚,要完成這些任務,未來十年都不會開心,因為他必須孜孜矻矻閉門苦修,而投資那麼大,到頭來也未必能回本。
看了他的人生規劃,我忍不住搖頭嘆息,便試探他說:「你做這些,真為了興趣?」洛無奈承認:「由此至終,我希望獲得才能,只是想以優秀的姿態走到台前,再見花,除了追上花的步伐,我對任何事物已失卻興趣。」
「追上花?抑或只是追上一團幻影?依我看,她並非你想像中那麼美好。比如你說她一天看一本書,是甚麼書?又怎樣看?」我狠狠指出他的盲點。
洛竟坦率回應:「我恨你(恨這字只是方便溝通,沒內在憤恨可言),因為你總是令我更不舒服。我其實分不清哪個她是我幻想出來,哪個她是真的。」
我說:「有必要分麼?都是你的幻想。」
問他想寫甚麼書。他告訴我打算繪寫一部童話,並在電郵附寄大綱和角色列表,單是這些已近萬字,構思天馬行空,穿梭古今,規模之大遠超我的預期。我建議他先寫短故事作練習。於是他開始在我的網誌發表文章,偶然看到留言有些尖刻的批評,就會悶悶不樂。有次情緒欠佳,他終於忍不住問:「我們可見面嗎?」(九.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