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破淫窟 老闆娘判囚

卧底破淫窟 老闆娘判囚

【本報訊】警方2013年派卧底到廟街及吳松街3個淫窟做馬伕,翌年展開掃蕩行動,拘捕淫窟老闆娘、管理人及多名馬伕,揭發賣淫集團4個月內營業額達130萬元,每月純利10萬元。12名被告早前在區院承認經營或協助管理淫窟等罪,法官昨判兩名淫窟負責人入獄20個月,其餘被告判緩刑至入獄12個月。
被判囚20個月的是老闆娘尹華麗(44歲)及管理人唐永賢(44歲)。控方早前透露淫窟每天約有15名妓女工作,每次交易逾200元,部份妓女持雙程證。辯方則提到,任地產經紀的尹因印花稅辣招而失業,轉行經營淫窟。
案件編號:DCCC1096/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