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單身五旬運輸工人多次在街上以手機追拍校服女生,令女生受驚,驚動校方派男教師上街巡邏,將五旬漢逮個正着。五旬漢警誡下稱要拍胸部特寫,去年9月起犯案。
他早前在粉嶺法院承認3項普通襲擊罪,昨被判監3個月,緩刑2年。感化報告指他有意隱瞞犯案原因,辯方解釋因被告怕醜,不想予人鹹濕的感覺。
被告陳志文(53歲)於去年10月5日至26日,在上水馬會道一家幼稚園外及天平路花園外三度犯案,事主是兩名17歲中學女生。辯方昨指被告無錢搭車外出履行社服令或見感化官,已還柙一個月,要求輕判。
案件編號:FLCC2567/16
■記者羅日昇、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