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錘定音:選與不選 與民共議(李慧玲) - 李慧玲

壹錘定音:選與不選 與民共議
(李慧玲) - 李慧玲

當張曉明都開腔力撐,沉默了6天的林鄭月娥亦加入護航,若仍幻想特區政府不敢撕破面皮,未必敢藉所謂確認書否決支持港獨者參選,未免天真。政府霸王硬上弓機會越來越高。
本來,政圈中人還留有一線,如此沒有法理依據安排,政府大有可能只虛張聲勢,政治交差,一旦司法覆核,很難想像政府會勝訴。所以議員見完選管會主席馮驊,最強調是馮驊說確認書是行政安排云云。但隨着張曉明公開發話,可見其政治已壓過法律的強蠻,非建制參選人必須做好準備。
政府要否決支持港獨者參選,可拒絕所有不肯簽署確認書的人參選,或者分化策略,容許部份(例如泛民政黨)不簽確認書的人參選,拒絕部份(曾明確表態支持港獨)不簽確認書的人參選;甚或即使簽了確認書,都拒絕批准所謂港獨支持者參選。
傳統泛民和本土派都要面臨抉擇:簽還是不簽?選還是不選?
現行選舉法例,清楚列出候選人如何符合參選資格和選舉主任在甚麼情況下會否定某人參選資格,當中都不包括新增確認書中提及,要特別聲明擁護《基本法》第1、12、159(4)條條款。這僭建出來的安排,非建制參選人堅持拒絕簽署,是應有之義。
但一旦政府霸王硬上弓,司法覆核又趕不及在選舉前有結果,非建制選還是不選,我認為政黨應與民共商,盡早邀請支持者參與討論和表決,按全民決議向前行。
堅持原則,集體放棄參選,然後尋求司法覆核,肯定舉世關注,帶來爆炸力不容小覷,但代價是把議席拱手相讓予保皇黨。在非建制缺席時,政府為所欲為,所有市民擔心的議案如23條立法恐怕都輕易過關。抑或兵分兩路,有策略地有人參選、有人司法覆核,而非一盤散沙地各自修行。
選擇任何一條路都有利弊,如果是全民商定,民主落實在日常決策,已經贏在起跑線,後果就一起承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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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