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嘉瑞憂證監獲過多權力

羅嘉瑞憂證監獲過多權力

【本報訊】上市架構諮詢9月結束,上市公司商會副主席羅嘉瑞憂慮,新制將賦予證監會過多權力,礙港市場發展,籲保留披露為本的新股審批制,以及要求證監會加強執法。
羅嘉瑞昨日直言新制令上市監管由國際通用的「披露為本」更趨近「監管為本」,是倒退一大步。他舉例倫敦交易所2000年將上市審批權上繳金融服務管理局(FSA)後,新股市場一蹶不振。

新制令上市委會淪裝飾

他又指,上市申請此後只由上市科和上市監管委員會(LRC)主理。由市場人士組成的上市委員會,原本負責審批新股,羅嘉瑞形容新制下將淪為裝飾,此後相信只負責「一加一等於二」的工作,「有少少地位嘅都唔會做」。
現時證監會根據雙重存檔制度,有權否決上市申請,羅認為與聯交所有良好權力制衡,新制反而會賦予證監會過多權力。雖然他多次表示與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及主席唐家成份屬好友,「佢兩個好有誠信」,亦拒絕評論證監會是否靠新制奪權,但認為證監會應該加強執法,「捉啲造市、操縱市場嘅人坐監,更加有阻嚇力。有心捉唔會捉唔到」。故同意證監會推行直接了解投資者交易的「一戶一碼」制。
若依照現時建議,他擔心會有更多公司步阿里巴巴後塵,放棄香港上市,建議發展第三板,容納有潛力的高科技公司。有熟悉監管的人士對本報表示,業界最近曾就新制傾向監管過度的問題向證監會質詢,獲回覆「應該冇問題」。
港交所(388)發言人就羅嘉瑞言論回覆本報查詢,表示有關諮詢在進行中,各界可提出意見。證監會發言人則不予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