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判刑與佔領運動無關

律師:判刑與佔領運動無關

【本報訊】學聯前年9月22日發動罷課爭取公民提名及抗議人大8.31決定,26日晚學聯及學民思潮在金鐘添美道和立法會外集會。晚上10時許雙學成員突攻入公民廣場,黃之鋒呼籲:「大家同我哋一齊,進入公民廣場!」然後爬入廣場,歷時79天的佔領運動揭開序幕。對於其後的佔領會否影響雙學三子的判刑,律師指市民可能出於不同原因而佔領,不一定是回應重奪廣場的呼籲,如無證據則不能將兩者拉上因果關係。
示威者衝入廣場後,警方於27日凌晨清場,多次施放胡椒噴霧。學生築人鏈反抗但不少人被推倒,有學生眼鏡飛脫癱倒地上,一名女學生被兩至三名警員拉扯手腳在地上拖行,惶恐地尖叫嚎哭。當日共74人被捕,包括黃之鋒及周永康。

佔中三子前年9月27日宣佈佔中行動開始。

指不會考慮案件外證據

27日晚雙學在添美道舉行集會要求釋放被捕學生;28日凌晨和平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宣佈「佔領中環正式啟動」。同日下午,在政總和夏慤道一帶有數萬人集結,警方施放多枚催淚彈驅散,但無阻市民繼續佔領,其後數日佔領更擴至銅鑼灣和旺角等地。
律師陳惠源表示,除非有證據顯示3被告能預見日後事態發展,或證明9月27日後的佔領與重奪廣場是從屬關係,否則不應將兩者連上因果關係。大律師譚俊傑則指裁判官判刑時一般不會考慮案件以外的證據,後來的佔領是否涉刑事應獨立處理。資料顯示,本案證供未有討論後來的佔領。
■記者勞東來、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