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芝蓮胡同前廚師疑收回佣連供應商5人被控 涉款450萬

米芝蓮胡同前廚師疑收回佣
連供應商5人被控 涉款450萬

【本報訊】曾連續兩年獲選米芝蓮的本港星級餐廳「胡同」,多名已離職廚師及供應商被控行賄、受賄及串謀詐騙。廉政公署昨落案起訴兩名胡同前主廚、副廚及3名食物供應商,控告5人涉嫌於2008年至去年期間,在發出定單時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高達約150萬元,並串謀詐騙該餐廳付款逾300萬元,案件明日於東區法院審訊。
記者:紀靜雯

胡同兩名前廚師涉收受非法回佣,昨被落案起訴。何頴賢攝

被告分別為Aqua Restaurant Group(ARG)旗下尖沙嘴中餐廳胡同的前副廚李達文和前主廚吳錦偉;及3名餐廳食物供應商,包括財合利營運者盧志堅、志記鷄鴨東主袁志前及鴻記生猛海鮮東主關植鴻,5人共被控27項罪名。
案件於2008年1月1日至去年6月10日期間發生,控罪指當時任職胡同的李達文及吳錦偉,涉嫌向關植鴻索取回佣,作為向鴻記發出海鮮定單的報酬,兩人分別被控兩項及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兩人亦涉接受多名餐廳供應商的回佣,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1)(b)條,分別被控8項及5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盧志堅、袁志前及關植鴻亦涉嫌向李達文或吳錦偉提供回佣,分別被控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5名被告合共收受非法回佣高達約150萬港元。5人亦被指控串謀詐騙罪名;控罪指李達文及盧志堅涉嫌一同串謀詐騙ARG,即虛假地表示財合利提交的發票所述數量及/或重量的項目,事實上已供應給胡同。
另一項控罪指,李達文、吳錦偉及袁志前涉嫌以相類欺詐手法一同串謀詐騙ARG。還有一項控罪指李達文、吳錦偉及關植鴻則涉嫌以相類欺詐手法一同串謀詐騙ARG,有關串謀詐騙勾當致使ARG結清誇大了供應量的財合利、志記及鴻記發票,總額逾300萬元。5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業界稱近年加強執法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稱非法收受回佣在飲食業界並不罕見,近年業界與廉署會加緊聯繫,「除咗加強監管執法,業界都有增加員工培訓,甚至有飲食集團會出信畀所有供應商,嚴厲反對收受回佣」。《蘋果》向胡同查詢有關事件,但對方未有回覆。
胡同位於尖沙嘴北京道一號28樓。早於2009年,美國雜誌《福布斯》(Forbes)邀請米芝蓮飲食指南總監推薦的全球10大最物超所值優質餐廳中,胡同榜上有名,更連續兩年獲米芝蓮評為一星餐廳,深受外國遊客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