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破老公小三光脫脫拍埋片都通姦罪脫?

撞破老公小三光脫脫
拍埋片都通姦罪脫?

台灣法院早前審理一宗通姦案件。台中一名已婚莊姓男子和花姓女同事在房內一絲不掛,被莊妻和私家偵探人員破門而入捉姦在床。二人簽下和解書承認通姦,妻子持女方用過的衞生紙和相關證據錄影提告,原以為證據確鑿,但台中地院日前以莊妻率眾侵入花女住所屬非法行為,所取得的證據均不能當證據,判二人無罪。

莊男供稱,兩人當日是在房內喝酒,花女則表示「因為喝酒很熱就脫衣」,至於為何簽下和解書,莊男辯稱「我以為脫光衣服就是通姦」,兩人均否認通姦,

31歲莊男與妻子結婚2年後,妻子便於2014年發現莊男與31歲花女有曖昧關係,遂自僱私家偵探調查。同年6月私家偵探發現莊男與花女進入花女住所,即通知莊妻。莊妻抵達後,在門外聽到兩人疑似做愛的喘氣聲和電視聲,憤而破門捉姦。

莊妻等人一進門就看見莊男、花女全裸坐在床上,私家偵探全程錄影,更屋內翻找物品,取走垃圾桶內用過的衞生紙。莊男、花女當場承認通姦,簽下和解協議書。莊妻隨後利用證據告兩人通姦,2人都被起訴。但莊妻和徵信人員也被花女反告侵入住宅,同樣被起訴,目前正在法院審理中。

台中地院開庭時,莊男否認通姦,辯稱當天是在花女住處討論公事,只是在床上喝酒聊天,花女則表示:「因為喝酒很熱才脫衣」至於為何會簽下和解書,莊男說:「我以為脫光光就是通姦的意思」。花女則說 「沒有注意到協議書上面有『妨害家庭通姦行為』的字樣」,當時簽字只想趕快結束這件事。

法官認為莊妻非法侵入花女住處,所取得的錄影、用過的衞生紙以及和解書都不能當證據,因此已無證據證明2人通姦,判2人無罪。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