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夫婦誹謗上訴

陳茂波夫婦誹謗上訴

【本報訊】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與妻許步明,被指發電郵誹謗女兒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的孿生子女作弊,高院前年裁定陳茂波夫婦敗訴,須向盧氏一家三口賠償23萬元,並支付盧氏六成訟費。

陳茂波夫婦昨到庭旁聽。

原告同上訴

陳盧兩家均提出上訴,陳茂波不服,要求推翻裁決,至於盧則不滿其中兩封被裁定不屬惡意誹謗的電郵,及就訟費判決提上訴。陳茂波夫婦與盧光漢夫婦昨均有到庭旁聽,請了半天假到庭,本身亦是被告的陳回應記者時說,到庭是為「支持太太」。至於對上訴是否有信心,他笑謂:「唔comment」。
原審陪審團裁定,陳茂波與許步明於2011年12月初,向學校家長及校長發出5封電郵及一封事件摘要,全屬誹謗,除兩封外均屬惡意誹謗,法庭接納就該兩封電郵,陳氏夫婦受特權保障,可以免責。陳一方在原審時指,他們跟收到電郵的家長、校長及校董會等人,均在學生懷疑作弊事件上有共同利益,故電郵在他們之間流傳受特權保障。代表盧家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陳氏夫婦未經查證便將女兒從學校聽回來的謠言,經該兩封電郵在家長群中散播,當中有惡意。麥指陳氏夫婦可向學校通報,但不應向不相識的家長發電郵,因家長根本起不了作用,故陳氏不應受特權保障。
案件編號:CACV251,252/16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