嶼巴車長撞死人緩刑

嶼巴車長撞死人緩刑

【本報訊】已經接近退休年齡的六旬巴士車長,於今年初駕駛單層大嶼山巴士,當他左轉入巴士總站時,沒有留意右邊的路面情況,撞跌及輾過一名男途人,途人頭部被壓至變形、嚴重出血,送院搶救不治。

集團主席撰信求情

車長昨在荃灣法院承認一項不小心駕駛罪,獲公司最高層寫信求情,並透過律師向死者家屬公開道歉,稱「好過意唔去」。
裁判官形容事件是悲劇,但是司機沒有超速,因此判囚4個月,緩刑兩年、停牌兩年及須參加駕駛改進課程,兼罰款5,000元。
被告陳炳權(63歲)有3次不小心駕駛案底。辯方求情指他事發後受很大困擾,不敢再駕車,要看心理專家及放假。
經營該條巴士線的冠忠巴士集團的主席為被告撰信求情,指被告是有良知的駕駛者。
案情指被告於今年1月24日駕駛29座單層巴士在東涌達東路撞到死者吳江鴻(38歲)。鑑證人員推算被告有1至2秒可看到有人正在過路,事發前5秒及1秒有機會煞停巴士。
案件編號:TWCC1588/16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