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當差18年的交通警稱工作壓力大、頭盔太重及常有市民無理投訴,因而患上躁鬱症。去年他休班期間看到有客貨車泊上行人路,雖有保安解釋該車已獲准許,惟他仍阻撓該車離開,更於3小時內7次報警,警方到場後又扮跌倒訛稱「差人打人」。他承認報假案及阻差辦公罪,裁判官昨指被告低估自己的精神問題,嚴重浪費警力,但考慮他認罪有悔意,最終判感化12個月。
記者:戴國輝 蘇曉欣
案件昨於荃灣法院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甘國倫(36歲)感化報告正面,自知做錯事,現已定時服藥及接受精神科治療,情緒變得穩定,獲家人支持,亦再沒有自殺傾向。
被告深知此案或會令他失去警員工作,因此已經積極準備新生活,例如從5月開始,連續3個月考取的士、旅遊巴士及重型車輛牌照,又在髮廊義務擔任髮型學徒,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濫用報案熱線999,浪費警力長達3小時,案情嚴重,但考慮到被告於去年12月曾企圖自殺,最後得同袍相救,認為被告除了接受懲罰外,亦需要更生及輔導,最終輕判他感化。
案情指去年7月27日早上,被告休班期間看到大窩口邨行人路有中型客貨車違例泊車,保安見狀已向被告解釋該車正在進行清除污泥工程,獲房委會批准停泊。惟被告不接受解釋,隨即打999報警。
曾稱長戴頭盔致頸痛
警方到場後嘗試調停不果,被告拒絕讓客貨車離開。及後警長要求被告讓開,被告卻突然扮跌倒,並大叫「差人打人」,再報警聲稱遇襲受傷。救護員抵埗後,被告又不合作拒絕包紮,最終被警員拘捕。警誡下被告聲稱已忘記發生何事。
辯方早前稱被告已婚,與妻子及16歲繼女居於紀律部隊宿舍,2010年開始調往交通部,形容被告承受前所未見的生理及心理壓力,包括長時間戴頭盔及駕駛重磅電單車,導致頸部疼痛,需要接受物理治療。另外,辯方又稱被告於馬路上工作亦令到哮喘病情加劇,兩年後被確診患上躁鬱症,但是未有依時服藥。
案件編號:TWCC35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