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北士林地檢署近日決定起訴一名50多歲李姓男子,指對方用手指性侵同居女友。
據悉,李男與女友同居10多年,男方情緒長期不穩,女友有意分手,去年7月中,女友返回兩人住所收拾物品準備搬離。豈料引來男方不滿,失控在客廳亂丟東西、破口大罵,強逼女友趴跪地上。女友當時見李男表情兇惡,深怕遭遇不測,只好聽令照做。
不料,李男竟指侵女方,繼而命令女友到浴室沖洗,再逼女友跪在浴室石春地板上,聽他訓話。李男連罵30分鐘,女友因膝蓋久跪疼痛,忍不住換跪姿,結果引來李男暴怒,再次指侵女友。
女友事後向胞姊妹訴苦,妹妹並陪同女子到醫院驗傷。女友到庭後不斷強調,驗傷、報警只是因李男太過分,令她感十分害怕,只想備案保護自己,並不是真的希望李男受罰。
李男到案坦承當天曾指侵女友2次,還指從女友臉上表情就明白她當時確是不願意的,「但我真的太生氣了,我不想要她離開我」,李男表示他已知錯,對於當天情緒失控做出的行為感到很後悔。士林地檢署指出,雖女友強調不願提告,但因強制性交為刑事罪,因此仍將李男起訴。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