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貨充電器爆炸事件引起恐慌,有普查員使用私家充電器以策安全;亦有市民認為普查員如像帶着炸彈通街走,或會拒絕讓其入屋,但有律師提醒市民,不讓普查員入屋工作可能觸犯法例。
拒普查員入屋或違法
一名男普查員表示,平板電腦及充電器均採用國貨,覺得統計處很「擦鞋」,如今停用約5,000部充電器,等於浪費公帑。他指一早便不信任國貨,使用自己的充電器,防止意外發生。
港島西區居民許小姐,對於普查員使用的充電器爆炸感到驚愕,考慮「唔畀佢入屋」。另一名居民林先生也表示不會讓普查員入屋,「無啦啦爆咪死」,他說:「我會買有牌子嘅『尿袋』,唔會用大陸貨。」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充電器爆炸只屬個別事件,市民不能以此為理由拒絕普查員入屋。根據《普查及統計條例》的第14及15條,如管有為填寫某份統計表格的人士(被當局選為受訪者的市民),均需提供資料及答覆統計員,亦要允許統計員進入處所,行使其任何職能,違者可被罰款500元;而妨礙普查員執行職責,最高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記者姜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