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旺角佔領區前年11月清場,警方拘捕一批涉違反禁制令人士,控以刑事藐視法庭,但律政司因漏招而撤控。法庭後來批准律政司重新或繼續檢控兩批包括黃之鋒、岑敖暉和黃浩銘在內,合共37人。眾人不服提出上訴,案件排期於下月18日處理。其中30人昨向尋求法庭指示,上訴庭決定以民事方式處理該宗上訴申請。
黃之鋒、岑敖暉等昨日未有到庭,代表他們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庭上稱,各上訴人現時被指涉及的是刑事藐視法庭罪,但上訴時以民事抑或刑事方式處理,法律程序和處理方式不同,日後所牽涉的上訴機制及訟費處理亦有異,故需索取指示才可作準備。上訴庭同意兩者不同,經考慮後最終否決上訴人傾向的刑事處理,認同以民事方式處理。
案件編號:CACV69-75,77-89,125-131,133-135/16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