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餐店外棄童 男子候懲

快餐店外棄童 男子候懲

【本報訊】同居男女去年先後獨留女方的9歲及6歲兒子在家中及街上,置之不顧,女方更曾遺棄兩子在賓館兼不交房租,男方則試過駕車送男童會合母親時,在雨夜下將男童遺在快餐店門外,男童最終被途人帶上私家車。男女分別被控兩項及一項故意忽略兒童罪,他辯稱怕被抄牌及想男童學習獨立才將其留下,裁判官斥責他自私:「驚俾人抄牌重要過(男童)安全?」
案情指姓陳女被告(34歲)去年9月獨留兩子在家,家中放有水果刀及鉸剪等利器;同月她又將兩子獨留賓館,兩子被催繳房租卻又找不到她,要由姨姨前來付錢及接走。女被告早前認罪,被判感化。至於姓何男被告(43歲)不認罪,經審訊後昨被裁定罪成。男被告准保釋至8月1日判刑。
案件編號:FLCC2133/16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