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薪司機轟Uber無保障

追薪司機轟Uber無保障

【本報訊】電召車服務程式Uber(優步)涉拖欠30多名司機薪金4個月,上月尾有司機到Uber辦公室理論,其間發生衝突,Uber指司機涉造假單,並於本月初成功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司機再到上址及滋擾Uber員工。法庭昨批准延長禁制令,散庭後有涉案司機大呻Uber口口聲聲保護司機,實際上卻投訴無門,更勸喻:「仲想入行?千祈唔好入!」
案件昨提訊,13名被告司機當中僅2人到庭應訊。Uber解釋未能成功派送禁制令予所有被告,遂申請以其他方式通知被告。法官批准Uber可在涉案範圍張貼禁制令及在《星島日報》登報通知。

稱遭誤會開假單

被告何彬權稱只想追回欠薪,曾多次聯絡Uber均無人回覆,才到辦公室理論,但當時根本沒人承認自己是Uber員工。何又指自己「讀得書少」,聽說Uber在港不合法,未知可否到勞工處求助,直言只想要一個交代。Uber聞言僅稱懷疑有司機濫用手機程式收取額外金錢,現階段不會支薪。審裁官建議被告循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何庭外否認開假單,又指假單事件前已遭欠薪。何指如有客人從機場往尖沙嘴,上車後才要求先到青衣,Uber看到地圖紀錄便會誤會司機開假單。案件編號:DCCJ3388/16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