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放寬工廈低層用途

政府研放寬工廈低層用途

【本報訊】政府宣佈打擊6座工廈違契單位之後,被質疑與活化工廈政策相違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日回應稱,活化工廈政策是鼓勵整幢工廈進行改裝或改造,以符合消防和其他要求,但如果工廈不是整幢改造,而當中個別樓層存放了危險品,會造成很大消防風險,因為如果這些工廈當年的設計並沒有預計有大量人流進出,例如做補習社、學習中心等,萬一出現火災或其他情況時會非常危險。

須符合消防要求

陳續稱,政府多個部門正研究放寬這類工廈較低樓層的用途,但前提是能夠符合消防要求,特別是走火安全。對於6座目標工廈的行動,他重申,政府會給予業權人6星期的時間停止違契用途,即在8月29日前停止違契活動。屆時如果違契用途仍未停止,政府會給予14日通知,如對方不合作便會啟動收回單位程序。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等多個基層住屋組織批評,政府嚴打工廈實為轉移視線。他們認為工廈大火問題根源,是政府針對工廈消防設施監管不足,法例落後。而造成工廈違例改建蔚然成風的原因,是現時住宅、商廈、店舖等租金過高,商戶及住戶才被迫租用工廈。聯席指政府平日疏於巡查,未有杜絕問題,現在卻表明取締和檢控,卻沒整全安置及配套政策,是借業主之手逼遷,變相懲罰使用者,迴避自行處理違契問題及安置善後的責任。
■記者麥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