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列緊急紀律部隊 待遇較差消防地位 工會促與警看齊

未列緊急紀律部隊 待遇較差
消防地位 工會促與警看齊

【本報訊】上月發生的時昌迷你倉四級火導致兩名消防人員殉職,其中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今天設靈。這宗悲劇引起公眾討論的其中一個話題,是為何消防員赴湯蹈火,待遇卻遠遜於警隊?其實前線消防人員亦有此不滿情緒,消防處兩個職方工會指出,消防處包括救護服務是災難拯救最可依賴的力量,卻被政府視為一般紀律部隊。工會認為消防應與被當局視為治安最可依賴力量的警隊一樣,同列為緊急紀律部隊,提升該處地位及認受性。
記者:謝明明

上月發生的牛頭角迷你倉四級火導致兩名消防人員殉職,引起公眾討論消防員的待遇問題。

香港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聶元風指出,香港消防處前身為消防隊,隸屬警隊,1961年脫離警務處,成為獨立部隊,負責救火及救護等緊急服務。但1988年凌衞理報告將消防處由緊急紀律部隊變為一般紀律部隊,只有警隊保留緊急紀律部隊地位,並獲1989年成立的紀律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落實報告建議,確認警隊是最可依賴的最後力量,優於其他紀律部隊。

稱被視為無生產力

聶續稱,消防處一直被政府視為無生產力的部隊,遭政府漠視,「我哋唔似其他紀律部隊有生產力,警察可以抄牌、懲教可以生產工業產品、入境收各項證件費用、海關收應稅課品等」。
聶直言,時昌迷你倉四級火導致張耀升及許志傑殉職,引爆前線消防人員多年來的心中怒火,「救人撲火外,鋸樹、救貓,以至大亞灣核電廠發生事故,消防都要拯救,消防牽涉咁多危險同複雜工作,又獲社會市民高度認受,但居然我哋喺政府架構裏面只係一般紀律部隊,所以我哋好不滿,連市民都睇唔過眼」。
因此,該會強烈要求政府將消防處列為緊急紀律部隊,提升消防處地位及認受性,「以前我哋係兩兄弟,我哋(消防)係拯救,佢哋(警隊)係維持治安,但呢刻我哋(消防)社會身份地位被矮化,特區政府應該將港英政府遺留嘅錯誤撥亂反正」。
香港消防主任協會楊儉生亦支持將消防處列入緊急紀律部隊,「無論喺工作嘅危險性同專業嘅技術水平,消防處都有好高嘅要求,特別喺災難拯救方面,消防係最後一道防線,同警隊不相伯仲,何況百多年前消防同警隊係同一架構,點解要將兩者分開?」
消防處回應稱,認同消防處肩負緊急紀律部隊的職責,處方正檢視職方提出的關注,在完成檢討後將意見呈交當局作考慮。保安局亦表示,消防人員一向為市民提供高水平滅火及救援服務,對香港公眾安全至關重要,局方在收到消防處報告後,會細心研究,並向相關政策局提供意見。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非常理解消防處的工作日益繁重,而前線消防員的工作對保障市民安全十分重要。為配合相關工作,該局會因應實際運作情況和需要,積極考慮消防處提出有關增加人手等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