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你提過外國有間『天才』學校,沒有老師和課程,學生靠自己摸索、與同學交流,而學會不同事物,發展出個人專長。我將你的網誌視為這種道場。」──2008年洛的電郵
(承上篇)若非走投無路,洛大概不會找我這個陌生漢幫忙。在現實世界,他沒能進入「美麗而善良」的圈子,唯有退而求其「末」,加入一個存在於太虛幻境的古怪團體。我那網誌,當初只有十來個博客供稿,有些是多年好友,有些在網上萍水相逢,共同嗜好是胡思亂想,妖言惑眾,但決不承認有神經病。裏頭的文章,既有典雅的英文,也有鄙俚的髒話,題材由秘學到時事,從經典到鹹片,應有盡有,不應有的也有,總之亂七八糟,黃鐘與瓦釜爭鳴,交織成一曲充滿噪音的天籟。
弄出這網誌,從不是為吸引讀者,相反,我只希望圈出一個絕對領域,將全世界從那裏放逐出去──每個人必先劃地為牢,才可以讓心內精靈得到最大的自由。在那裏,自己就是社會,不需要他人認同。我身為網主,責任是維持混亂,禁絕社交,讓喧囂與憤怒佔領網站,Everything burns。幸好臉書尚未普及,文章不會有人「讚好」,於是網誌成員和少數讀者,可心無旁騖地互相批判,只管捉錯處,挑語病,甚至對發帖者冷嘲熱諷;讀到不順眼的文章,我也會向成員開火,決不留情。那是虛擬的Fight Club。我用一個拉丁、希臘文合成的字來命名它,名字意思是「群魔會」。
現在想來,洛如此敏感,受不起半句重話,卻選擇加入這個瘋人當道的馬戲團,豈非別開生面的自殺?況且花說過,他是「善良的也是美麗的」,現在卻與邪靈為伍,難道不是自甘墮落?但他自問沒資格昇天,只好在地獄安頓下來。對於洛,花好比《神曲》的Beatrice,是天國的嚮導;而我,就是他烈焰中唯一的同伴,也許更是敵人。(八.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