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伯榮姪造假賬判社服令

譚伯榮姪造假賬判社服令

【東亞高層涉貪案】
【本報訊】東亞銀行前高級副總裁被指收受物業投資者譚伯榮近150萬元利益,涉案4名被告中3人脫罪,只有譚的姪兒被裁定一項串謀揑造賬目罪名成立。法官林偉權昨指他只是太盡忠職守及太聽話,協助已獲特赦的上司,並非有心掩飾,故輕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譚伯榮(66歲)昨到區院旁聽支持姪兒。法官認為譚的姪兒譚曉杰(32歲)犯案不是無心之失,製作虛假發票有可能影響政府稅收,法庭須嚴肅處理,猶幸公司最終無就此扣稅。控罪指譚曉杰2013年6月13日至8月6日,與特赦證人X串謀不誠實地揑改一張嘉信裝修工程有限公司發票。同案東亞銀行前高級副總裁劉有為(41歲)及裝修公司負責人陳成業(40歲)亦獲判無罪。
案件編號:DCCC19/15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