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逼買療程 擅碌卡10萬女客投訴 海關拘職員

美容院逼買療程 擅碌卡10萬
女客投訴 海關拘職員

【本報訊】又有美容公司涉嫌以不良手法營銷,一名女子在觀塘一間纖體美容中心做美容時,被職員擅取其信用卡「碌」了10萬元購買美容療程,並遭威逼簽名,誤墮「美麗陷阱」的女事主心有不甘,事後向海關投訴,海關經調查後昨到該中心拘捕涉案女職員。
記者︰周鴻熙

被捕44歲女子,涉嫌使用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銷售美容療程,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涉案纖體美容中心設在觀塘巧明街113號富利廣場樓上。據了解,該美容中心全港共6間分店,分別在尖沙嘴、土瓜灣、銅鑼灣及紅磡,標榜設備先進及聘有專業美容師及按摩師,但公司的推銷美容療程手法遭人非議。

涉案美容中心的一名女職員昨被海關人員帶走調查。

團購招徠 臨場游說加錢

有光顧過觀塘分店的市民,在網上爆料指有人用團購手法吸引人去做美容,但做療程時美容師不停叫人加錢或利誘買其他療程,惟收錢後服務卻很差,海關過去也曾收過多宗有關該觀塘分店的投訴,但未成案。
據稱,今次受害女子是於今年初到該美容中心觀塘分店做美容期間,有職員在其身旁不停游說購買另一套美容療程,並擅自取走她的信用卡,在未獲她授權情況下碌卡購買10萬元的美容療程,職員要求她簽名,事主多番表示不同意,其間有人出言威嚇,事主最後被迫簽字購買該美容療程。事後她不滿被屈遂向海關投訴。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人員接手派員調查後,昨午到該美容中心拘捕一名女職員,其後獲准保釋候查。海關稱調查仍在進行,不排除稍後還有人被捕。
根據海關條例,商戶如使用騷擾、威逼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因而限制或損害消費者在選擇及行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費作出交易決定,則可能觸犯「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員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觸犯,管理人員亦須負上刑責。

海關過去曾收多宗該美容院觀塘分店的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