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間無安排事主服藥

拘留期間無安排事主服藥

【本報訊】智障男被警方誤控誤殺罪,監警會報告更揭警方處理事主的藥物時多次出錯,如其中一名警員在投訴人拘留期間,沒安排他服藥被指疏忽職守,需接受警告,但毋須將此事記入其分區報告檔案內。報告亦揭發一名總督察無將從投訴人身上搜出的藥物交值日官保管。

監警會指,投訴人是一名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需定時服用其帶在身上的藥物,故監警會認為警員應在投訴人被捕後,安排他服藥及接受治療,但該警員卻沒有,故指他疏忽職守,報告指投訴警察課最初認為指控無法證實,及後監警會將指控改為證明屬實,決定向警員作出警告。另一名總督察亦被指未有將投訴人身上的藥物交值日官保管,因而被指疏忽職守,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均認為指控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需受紀律覆檢。
監警會亦指,從一次錄影會議中可觀察到,投訴人根本沒能力給予清晰答覆,認為涉事督察應在警長繼續提問前停止錄影,但他沒有,故認為該督察需受訓諭。
■記者鍾雅宜

智障男母親會見傳媒時一度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