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狀:不還原可被釘契

大狀:不還原可被釘契

【本報訊】飛鵝山道現時呎價升穿3萬元,若加建2,000方呎空中平台,樓面價值數以千萬元計,大律師陸偉雄稱按現時《建築物條例》的執法程序,即使屋宇署發現是業主僭建,一般都不會即時檢控,屋宇署多會先發警告信要求業主在指定限期前把僭建物清拆,若不還原會釘契,對「建築中的僭建物」更可能會派人優先清拆,只要業主肯按警告信限期前拆掉僭建物,屋宇署一般不會提出檢控。
陸偉雄認為關鍵是屋宇署人手不足,難作足夠巡查;他指若要加強對付嚴重僭建及增加檢控,先要增加屋宇署資源。據資料顯示,近年最轟動僭建案件是唐英年九龍塘約道7號寓所的2,000多方呎僭建地庫,被指為地下唐宮。受醜聞影響,唐英年當年在特首選舉戰中敗給梁振英。最終唐太郭妤淺在法庭中承認僭建地庫,最終只須罰款11萬元,毋須坐監。
■記者陳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