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八旬婦農地 恒基被指違協議

收八旬婦農地 恒基被指違協議

【本報訊】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容許區內持地的發展商向政府申請換地,補地價後即可原地興建住宅。恒基旗下祺星有限公司欲分一杯羹,去年入稟區院要求住在馬屎埔村67年的八旬婆婆搬遷,交吉逾萬呎農地。祺星昨要求法庭循簡易程序頒令婆婆敗訴,辯方反指祺星曾口頭協議,若婆婆交出部份土地可換取繼續租住農舍。

業主承諾後代繼續居住

被告廖笑及先夫關炳早於1949便居於涉案地段。被告一方透露,原業主承諾讓關氏後代繼續居於該地。及後祺星於2004年購入地皮後,關炳與祺星有口頭協議,以每年1,800元租金佔用該地。
祺星一方指租約於2011年8月終止,並在被告屋外張貼搬遷告示,惟被告一直不肯交還土地,已屬非法佔用該地。祺星否認前年派員游說被告交出部份土地,又指原業主的承諾只是原業主與被告丈夫之間的事,被告沒有任何角色,認為被告根本沒有合理辯解。
祺星又指若法庭批准原告收地,可給被告一家8星期遷離該地。法官押後裁決,但指出若被告頒令後不肯搬走,祺星須另作其他申請,需時不只8星期。
被告兒子關漢貴代母到庭。他對記者說,父母一手建造果園和農舍,收地問題導致父親精神失常,於2011年離世,他激動說:「我爸爸真係俾佢激死!」他又批評恒基有如「法霸」,透過申請簡易裁決,單以狀書裁決,普通市民的狀書一定比不上恒基法律團隊。
案件編號:DCCJ3134/15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