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無業男子去年扮買車時試車,乘車主不為意,迅速坐上司機位駕車離開,成功偷走兩輛平治汽車,其中一輛平治後被轉手賺取3.2萬元。
兩名男子亦曾經電召「GoGoVan」,乘司機下車幫忙搬貨時將貨車駛走,得手後卻因沒人願買該車,遂將車扔棄,僅取去司機放在車上的銀包及3部電話。兩人昨於區院承認偷竊及無牌駕駛等共19項控罪候懲。
案情指去年10月,被告王錦城(26歲)及陳傑瑛(23歲)偷走「GoGoVan」貨車及1.6萬元財物。
翌月,兩人再假裝欲買兩輛分別價值10萬及18.7萬元的平治汽車。王每次均要求試車,有一次王乘二手汽車公司職員下車時,突然關門並開車載陳離開。
另一次則是王趁車主下車填寫買賣合約時,突跑上車後駕車離開,得手後再於車房外偷走一塊號碼牌貼在平治上,警方同月拘捕兩人。二人還柙至8月3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264/16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