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轉介非貪污投訴 警隊92宗最多

廉署轉介非貪污投訴 警隊92宗最多

【本報訊】去年廉政公署向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轉介306宗非貪污性質投訴個案,當中警隊佔最多,有92宗。而政府人員涉行為不當遭廉政公署轉介公務員事務局考慮紀律處分的人數,更由前年的48人激增至去年的90人,增幅達近88%。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數字顯示政府綱紀鬆弛,有整頓必要。

行為不當公僕激增87%

根據廉署向立法會提交的2015年年報顯示,廉署去年向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轉介306宗非貪污性質投訴個案,當中以警隊佔最多,有92宗,其次是民政事務總署有23宗,而入境處、地政總署及證券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均分別有17宗。
去年有90名共涉及33宗個案的政府人員被指行為不當,廉政公署轉交公務員事務局及相關部門首長考慮作紀律處分或行政跟進,人數比前年的48人激增87.5%。涉及的範疇包括遞交虛假病假證明書、濫用職權、未經許可接受貸款,以及有關值勤或逾時工作的舞弊行為等。
立法會公務員事務委員會委員李卓人指出,涉行為不當被廉署轉介政府跟進的政府人員人數激增,與政府紀律鬆懈及受社會搵快錢風氣影響有關,「反映政府崩壞,政府高層有必要整頓公務員紀律」。
此外,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於去年接獲19宗廉署投訴,涉45項指控,另有6項指控涉2014年的2宗投訴。在該51項指控中,41%涉廉署人員行為不當、27%涉廉署工作程序有不足之處、26%涉疏忽職守,以及6%涉濫用職權等。結果有4宗投訴共6項指控證明屬實或部份屬實,包括一名人員沒有盡早通知投訴人須在3宗貪污審訊擔任證人,廉署舉報中心一名人員沒有妥善處理政府部門轉介的貪污舉報等等。
廉政專員白韞六在年報的「一年的回顧」中特別提及,執行處在調查及檢控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時,表現出高度專業。
白韞六表示,該兩宗案件只屬個別事件,正好說明香港反貪制度的高效,廉政公署打擊貪污的決心,41年來始終如一。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