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訂明10公里內無分店才退款

合約訂明10公里內無分店才退款

【本報訊】California Fitness黃埔分店突然停業,爭取退款的黃埔分店苦主稱細閱當初簽署的合約發現,合約退款條文極苛刻及不公平,恐影響索償。因合約條文訂明只有當黃埔分店「永久關閉」及「10公里內沒有集團其他分店」,客戶方能獲得退款。
《蘋果》記者在地圖量度黃埔分店半徑10公里範圍,發現已覆蓋了整個港島,以及九龍市區、將軍澳、沙田、青衣及半個荃灣,當中除屯門分店外,其餘7分店均在黃埔10公里範圍內,因此根據合約黃埔客戶將難以獲得退款。

大狀:不合情理或違法

大律師陸偉雄認為「10公里條款」不合情理,甚至有可能違反《不合情理合約條款》,法官有機會判該合約條款無效。陸偉雄解釋,會員做健身正常會在住所附近進行,不可能要求客戶坐車到10公里之外的分店做健身;合約條文「永久關閉」一詞亦對消費者不利,因即使黃埔分店長期停業,集團也可以辯稱該分店只是暫時關閉而拒作退款。陸偉雄建議苦主應向消委會及海關投訴以施壓,甚至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尋求退款。
■記者陳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