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商討與香港前途(港大法律系副教授 戴耀廷) - 戴耀廷

公投、商討與香港前途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 戴耀廷) - 戴耀廷

英國脫歐公投,有近72%選民投票,約3,000萬英國人以52%對48%贊成脫歐。不過公投結果公佈後不久,就有超過300萬人聯署要求再次舉行脫歐公投,嘗試推翻公投結果。不少人因此懷疑公投是否符合民主原則及是否可取的決策機制,也因此質疑公投是否可行的方法去決定香港的未來。
研究公投的專家Stephen Tierney曾指出,公投的問題並不在於原則而是在於實際操作。其中一種對公投的批評是不符合民主的原則,認為公投雖由所有人共同決定,看來相當民主,但因公投所決定的事,往往是重大及難以挽回之事,故在公投中的少數,在有結果後就永難扭轉,因而不符合民主當尊重少數人權益的原則。Stephen Tierney認為,只要為公投加入商討的元素,應可以彌補民主上的缺欠。
Stephen Tierney提出的建議,其實在英國今次脫歐公投上已有採用,包括由獨立機構在收集公眾意見後才設定公投的議題的具體寫法,及對支持及反對議題的陣營設定宣傳支出的上限。但看來這還是不足以使公投達到最好的效果。
以公投讓公民共同決定影響所有人的重要事項,現已形成世界趨勢。但公投若沒有足夠的商討元素,的確不容易讓輸的一方也願意接受,尤其是勝負的差距很微小時。最大的挑戰是如何讓數量很多的公民可以走在一起商討公投的議題,而不只是被動地聽一些民意代表就議題進行辯論。辯論往往只會令大家的差異進一步強化,也會令爭議變得情緒化,而不是透過聆聽,讓公民理性地尋求最大程度的共識。

港若公投應設休假商討日

公投亦是當代「人民」行使自決權,決定他們的政治前途時普遍使用的程序。一群自決權的專家曾指出,自決不應只有公投的程序,而應是包含談判、對話及讓公民可參與及決策的程序。雖然他們沒有直接提到要加入商討的程序,但在公投前能有涵蓋面既闊又能促使大部份參與者作深度對話的商討程序,應能符合專家們所提出的原則,及能使自決公投取得最強的認受性。
在商討程序上,能成功進行小規模、只有少數量公民參與的商討,不少國家都已累積起相當多的經驗,但由James Fishkin 和Bruce Ackerman提出的商討日(Deliberation Day),仍是進行大型商討程序最全面的建議。若香港將來真的進行自決公投,可以把商討日的想法融入公投的整合程序,在公投日前起碼兩星期,設定兩天為商討日,讓所有公民分批休假一天,在各地區不同的會堂集會,既有專家提供資料及不同立場的民意代表解說立場,持不同立場的公民亦會分成小組在促導員引導下進行深入的對話,好讓大部份公民都能掌握多方面的觀點,面對面地聆聽不同意見者的想法及感受,經思考後才對公投議題決定最後立場。
在此階段,香港自決還被視為離經叛道,現在談就自決進行商討日使自決公投更符合民主原則,一定會被人視為天方夜譚,但政治有時候連一天也嫌長。港人應累積更多經驗,即使未能在官方的程序實行公投、商討及整合二者,民間仍可以把握機會,以我們有限的資源,但無限的決心和創意,在民間先去實驗公投、商討及把二者有機地整合起來。

戴耀廷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