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涉拳打腳踢吐口水 襲擊案 辯方指邵子風扮跌

兩男涉拳打腳踢吐口水 
襲擊案 辯方指邵子風扮跌

【本報訊】歌手龍小菌經理人邵子風前年底與藝人「蝦頭」楊詩敏駕車送女歌手迪子回家時,遭兩男子指控其座駕車門撞到二人,兩男疑對邵拳打腳踢及吐口水逾20次,並向在旁拍攝的迪子吐口水。案件昨開審,辯方盤問時特意稱呼邵為「導演」,指他教人做戲和擅長做表情,邵回答「我做戲唔叻」;辯方同時指邵在沒被推之下「扮嘢」倒地,但迪子否認。
記者:羅日昇 勞東來

兩被告葉永輝(58歲)和劉富興(50歲)共被控3項普通襲擊罪,劉早前承認其中1項襲擊邵的指控,押後判刑。案件曾節外生枝,負責本案的警員梁永康涉教唆葉隱瞞被邵打傷眼睛,以便安排守行為了事,梁為此被控妨礙司法公正,但今年2月受審後脫罪。
邵昨出庭憶述前年11月17日駕車至深水埗福華街,他落車送迪子林柏迪回家。兩被告上前稱被車門撞到心口和下體,葉更出手兩度推他落地,劉則向他吐口水。他大叫報警和拍片,迪子遂拿手機拍攝,劉上前向她吐口水及質問為何拍片,邵以身掩護迪子時遭拳打腳踢,與兩被告一同倒地。

庭上播出影片,可見邵遭兩被告追罵及吐口水逾20次,劉大叫「我𠵱家春袋好慶」及「搞我吖」,邵回應:「你放心,實搞到你,報咗警。」邵昨解釋「搞到你」是指事件已報警,可令對方入罪。
葉的大狀盤問時指邵揮拳打葉左眼,邵辯稱是葉跌倒時弄傷,大狀隨即質疑為何同時跌倒的邵沒有受傷,邵則謂自己「確實幾好彩」。劉的大狀則指邵先向劉吐口水,不斷挑釁,又用肩膀撞劉的心口,邵一概否認。

「蝦頭」楊詩敏

被告表證成立

楊詩敏作供指,當日乘車時見到3個高聲談話、狀似醉酒的路人,邵和迪子下車後與路人爭執,邵被推倒。她馬上報警和拍片,並見有人向迪子吐口水,相信迪子感到受威脅而高呼救命。迪子則供稱眼見邵與被告爭執於是拍片,拍到有一對手推邵落地,她不同意辯方指邵是「扮嘢」倒地。裁判官昨裁定案件表證成立,兩被告不自辯或傳召證人,今作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KTCC12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