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10年政府推出活化工廈政策,揚言要協助文化創意產業,6年來藝術工作室、後期製作室、手作店、畫廊等紛紛進駐工廈;有工廈即使未申請活化亦改裝得美輪美奐,吸引藝術文化工作者進駐,早前發生轟動全城的石棺藏屍案的工廈DAN6亦是當中表表者。不過,開設工作室隨時違反土地用途條例,有電影製作工作室老闆質疑地政總署於血案後只以DAN6「祭旗」,未有巡查其他工廈,署方評定違規時的指引亦模糊不清。
記者:梁佩珊
工廈文創產業自2010年後百花齊放,雖然近年政府已陸續修訂多區分區計劃大綱圖,把「藝術工作室」列工業地帶內的經常准許用途,但定義空泛,不少文創產業的Studio(工作室)皆被指違土地用途。坐落荃灣灰窰角街6號的工廈DAN6,地契指明地段只可作「一般工業及/或倉庫」用途。不過,DAN6的貨𨋢與客𨋢尺寸沒分別,難以運送大型貨品及機器。DAN6近月除被揭有人違規居住外,亦有不少文創工作室被指違規,截至上月24號,30個單位相繼被地政總署指違反土地用途,包括辦公室、工作室、髮型屋及住宅。
單位有梳化被指違規
梁二約年半前於DAN6開設電影製作工作室,被地政總署證實為違規單位,他指不少文創工作者租用單位時不清楚工廈限制多,批評政府以工廈推動文創產業政策「得個講字」,「如果我哋違規嘅話,其實全港工廈都違規,只不過DAN6因為藏屍案出咗名,於是地政總署只巡查DAN6祭旗,我懷疑有冇巡其他工廈」,地政總署未回應有否巡視其他工廈並執法。
梁二指, 地政總署巡查其單位時,未有明確「一般工業及/或倉庫」用途的指引,「問乜叫一般工業,佢答印刷、製衣,要有好多部機;問乜叫倉庫,佢答要好多貨,我哋單位有空位,唔夠多貨,又話呢度有電腦同梳化,所以唔係倉庫;咁我問啲機要幾大,啲貨要幾多,先叫合格,佢答唔出」,他斥該署評定違規單位時標準空泛,甚至無指引可言,違規與否只由巡查人員目測,「佢哋好主觀,嚟到淨係話睇落呢度係照相館,所以根據地契係違反土地用途」,地政總署未有回應評定違規時是否有指引。
與活化工廈政策矛盾
根據城規會資料顯示,DAN6所屬地段的經常准許用途包括藝術工作室,如要用作電影製作室或康樂文娛場所,須先向城規會申請。梁二指地政總署的政策不切實際,「電影唔係藝術?電影都係文化及創意產業,政策一邊話要幫助創意工業,但另一邊打壓創意工業,而且政府批地做工廈,但新型工廈設計係冇可能做倉庫」,他認為政府各部門的政策互相矛盾,無助藝術工作者及中小企發展。
香港中小企協會創會會長佘繼泉認為,本港工業已萎縮,若政府未有跟隨市場趨勢修例,大部份工廈都無法符合市場新興用途要求,如工廈租金、改用途門檻太高,不利年輕人發展文創工業,政府應從創業、安全及法例中取得平衡。